一、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于印发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的通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压实疫情防控责任,严格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我省高职单招考试工作安全顺利、平稳有序进行。
二、工作机制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协调教育、卫生防疫、公安、保密、交通等相关部门,加强联防联控,严格落实属地、部门、考点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考生个人防护工作的宣传、引导和监督,严防疫情发生。要健全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情况快速响应、及时有效应对。
三、疫情防控标准
(一)常见消毒剂及配制使用
1.有效氯浓度500mg/L的含氯消毒剂配制方法:
84消毒液(有效氯含量5%):按消毒液和水为1:100比例稀释;
含氯消毒粉(有效氯含量12%-13%,20克/包):1包消毒粉加4.8升水;
含氯泡腾片(有效氯含量480mg/片-580mg/片):1片溶于1升水。
注意:含氯消毒剂溶液配制后,用浓度试纸测试消毒液的有效氯含量。
2.75%乙醇消毒液:直接使用。乙醇燃点低,遇火遇热易自燃,在使用时不要靠近热源、避免明火。
3.其他消毒剂按产品标签标识的浓度进行配制并规范使用。
(二)开窗通风和消毒标准
对考生等候区、考场、候考室、考务办公室、视频监控室、卫生间等区域开窗通风,每天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笔试每科目考试前1小时要对考场进行通风换气,考试期间要保证空气新鲜。
考前1天,考点要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指定专人对考点、考场、候考室、楼道(电梯)、考务办公室、视频监控室、备用考场、特殊问题处理室、试卷保管室、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场所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考试期间,考点要在疾控机构指导下,每天消毒不少于2次。分别在每天上、下午考试结束后各进行1次预防性消毒,严格控制药量和消毒时间,确保既要做到严格消毒,又不影响考生应考。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整个考试结束后,再次对考点进行彻底消毒。
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
(三)消毒方法
1.考生等候区、考场、候考室、试卷保密室、视频监控室、卫生间等场所的消毒方法
室内环境表面消毒:用有效氯含量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雾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去除残留的消毒剂。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电梯按钮、扶手、门把手等),可用有效含氯量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或喷洒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也可采用消毒湿巾或用75%乙醇消毒液擦拭消毒,每天至少2次。
室外场地可用0.1%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氯含量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对场地及周围环境、计分场所等进行喷洒消毒;用上述消毒液对测试器材等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
2.隔离考场的消毒方法
每次考试结束后,将所有物品留存在考场内,密闭门窗,用过氧乙酸(1g/m3)进行熏蒸消毒,或用5000mg/L的过氧乙酸或用500mg/L的二氧化氯按10mL/m3用量,用超低容量喷雾器进行气溶胶喷雾消毒,密闭作用60分钟后,开窗通风。
3.答卷及封装袋的消毒方法
答卷原则不用消毒,答卷收集封装完毕后对集中封存袋(不透水)外面进行喷洒消毒后运输、保存。
4.工作人员、监考教师等的手部消毒方法
所有人员用手消毒剂消毒双手或抗菌洗手液、香皂和流水洗手后才可进入考场。考务人员,应在每次工作前、后及接触试卷(运送、存放等)前、后,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隔离考场的考生,应对手进行消毒。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免洗消毒用品。
消毒方法:可选用季铵盐含量为1000mg/L~2000mg/L的季铵盐类消毒剂、含醇手消毒剂、75%乙醇消毒液等进行喷雾或擦拭消毒1分钟。
5.垃圾的消毒处理
考点要配备专用垃圾桶,加强垃圾的分类管理,在疾控人员指导下,做好收集、处理及清运等相关工作。加强垃圾桶等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可用有效氯含量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6.消毒工作人员培训
考点至少配备经专业培训的消毒员3人,负责指导考点的各项消毒工作。对执行消毒工作的人员,要进行相关知识和操作规范的培训。
7.如在整个考试期间发生疫情,应将考点及相关场所,交由当地疾控机构,按照有关消毒规范进行处理。
四、疫情防控实施措施
(一)试卷(答卷)运送、保管、整理、分发
进一步完善各环节工作方案、预案以及重大情况快速报告制度,做好人员、车辆、保密室的备用和启用方案。提前14天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日常体温测量、记录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要求所有参与人员如实填写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身体异常人员要及时诊疗,参与相关工作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加。所有试卷流转、使用等环节严格落实登记制度。
交接期间,工作人员全程佩戴防护口罩,人员之间距离保持在1米以上。试卷(答卷)保密室存放试卷前后开窗通风并严格消毒,加强值班人员个人防护,佩戴防护口罩,分散就坐。
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试卷、答卷、草稿纸、物品等应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单独记录、封装并上报。待考生核酸检测结果明确后,再对保存的考生答卷等进行分类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可按正常流程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的,要采用不影响答卷字迹的方式消毒,消毒后按正常流程处理。消毒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同时做好手卫生。
(二)考点及考场、隔离考场设置
1.考点、考场设置。各考点在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所有人员进入考点必须接受体温测量。同时,设置体温异常者复检室,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设置隔离区,对出现的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人员以及健康码异常人员,进行临时隔离管控,等待进一步鉴别处理。各考点须增设一名副主考及两名医护人员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安排,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
笔试考场座位安排方面,每个考场考生30人,考生座位横向间距80厘米以上,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
2.隔离考场设置。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隔离考场考试。原则上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隔离考场。隔离考场设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考场内设主、监考员各1名(监考员应由专业防疫人员担任),考场外设1名监考。疏散时隔离考场的考生最后离开。启用隔离考场时,场内监考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和防护眼镜,负责具体操作。
(三)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管理
在卫生防疫等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统一制定《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考生健康自我承诺书》(考生从相关牵头院校网站公告自行下载打印),所有考生和工作人员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天进行体温测量,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由本人签字。
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逐一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考场安排其参加考试,研判认为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须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考生均须持有7日内和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考生健康自我承诺书》、“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材料,其中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考试结束后,考点收集以上材料,保存半年。
每场考试结束后,对安排在隔离考场的考生再次进行体温检测,如体温仍然异常,须在考点对考生进行现场核酸检测采样,采样后按疾控机构要求对考生进行管理。
(四)考试工作人员选聘及培训
结合疫情防控形势,认真选聘、严格培训考试工作人员,要求其本人考前28天内无国(境)外旅居史;考前21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前21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3类人员密接无密切接触史;考前14天内无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和出现阳性感染者的县(市、区)旅居史。所有工作人员一律佩戴口罩上岗。人员之间距离保持在1米以上。各考点要在考前14天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工作期间有关工作人员有发热(体温≥37.3℃)等症状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各考点要配备一定数量的预备人员,出现有发热等症状的要及时更换。各考点要在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各考点要主动接受卫生防疫部门指导,组织考试工作人员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培训,提高防范意识,提升防控应对能力,确保考试工作人员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做到组考防控两不误。
(五)考试实施
加强考点进出人员登记管理。考试期间,对进入考点的所有人员进行身份查验和体温检测,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考试工作人员要出具7日内和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和健康码(含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相关防疫材料。
各考点要增设考生入口,适当延长进场时间,控制入场速度,引导考生排队等候,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要保持1米以上,防止人员拥挤。
考生需全程佩戴口罩参加考试,但在监考员进行身份核查时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监考员、考务工作人员要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隔离考场考试,同时要求考生当场填写《体温异常考生参加河北高职单招考试承诺书》,如考生放弃参加考试,要求考生当场提交自愿放弃考试的书面材料。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应予以补齐。当相关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向所有考生进行简要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五、强化考前及考试期间疫情管控措施
根据目前全国、全省疫情多点多发态势和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进一步采取严格的措施。
(一)建立教育部门和疫情防控部门会商和应急机制。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和考试期间出现的特殊问题及时进行协调解决。开通市教育局、市(区)防控办以及市(区)卫健委电话专线,专人负责,及时协调,准确研判,快速处置。
(二)建立考生身体健康日报告制度。对考生实施考前14天身体健康日报告制度,对于考生出现身体异常的情况需及时上报、妥善解决。
(三)建立考生考试信息库。各县区、报考点为主要负责单位,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建立考生清单,做到一生一台账。
(四)结合我市(区)疫情防控要求以及高职单招考试组考要求,考生进入考点时,需按要求提供7日内和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考生健康自我承诺书》、“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材料,其中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
(五)考试期间如因疫情影响,导致个别考生处于隔离、封控状态时,需由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安排专车点对点接送至考点的隔离考场或者备用考点参考,实施全程闭环管理。
(六)考点设临时医疗防疫站,需配备充足的急救药品和设备,配备120救护车现场值守,卫生健康部门还需为考点配备一名考点副主考、两名医护人员负责对考点疫情突发时间进行研判及处置。如发生应急医疗情况,对患病人员进行应急救护并按规定送医院救治。
(七)所有参与考试工作人员均需接种两针及以上疫苗,原则上考前14天不得离开本市。凡达到第三针接种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要完成第三针疫苗接种任务。
上述疫情防控强化管理办法如与省有关规定相悖,按照省里最新要求执行。
六、工作保障
(一)健全组织机构
为做好河北高职单招考试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成立宣化科技职业学院考点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冯文利 党委书记
徐爱新 院长
副组长:田 云 副院长
杜晓鸣 副院长
尹立云 副院长
赵连有 纪检委书记
成 员:王凯东 党政办公室主任
刘爱军 党委工作部主任
任 斌 纪检监察审计室主任
赵存河 教务处处长
王巨峰 学生工作处处长
李桂林 安全工作处处长
李 军 招生工作处处长
肖向东 后勤服务中心处长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河北高职单招考试及疫情防控领导工作。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协助考点建立健全与卫生防疫、公安、交通、保密等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构建全面防控体系。要根据本地疫情制定更加具体、更加周密的实施办法和应急预案。
(二)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和供应
要积极做好考试期间安全防护,备齐备足口罩、体温检测设备、消毒用品、隔离衣(防护服)等防疫物资。
1.口罩。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要备齐备足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各考点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用于考生和工作人员口罩破损或遗失等情况。
2.体温检测设备。根据考生人数、考点入口实际情况,选择配备一定数量的手持测温枪或远程红外测温仪、水银体温计等体温检测设备,确保考生快速、分散、安全有序进入考点。
3.消毒用品。要配备数量充足的手消毒剂、75%乙醇、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按照考场、公共区域与考务相关用房等使用面积测算,应按配制好的消毒液(剂)每升每次消毒10~50平方米、一天消毒两次的标准测算和准备。
4.隔离衣(防护服)。主要用于隔离考场及考点出现疫情时应急防护。每个隔离考场需2人在场内监考,按每人每场1套的标准测算和准备。
5.其他防疫用品。除以上物品外,隔离考场还需准备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等。
(三)严格落实报告制度
建立健全报告制度,配备专线电话,保证每天24小时畅通。疫情实行“日报、零报告制度”,有情况随时报告,不得漏报、瞒报、缓报。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利用各种渠道、多种形式宣传《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防范措施,让广大考生、家长、教师及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和配合在考试过程中采取的各项预防新冠肺炎的规定和措施,教育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和面对疫情,充分知晓有关防疫要求。对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出现的焦虑、焦躁情绪,在考前进行心理疏解和辅导,缓解压力,消除顾虑。高度关注社会舆情,强化正面宣传报道,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做好舆情引导。
(五)做好考前流行病学史筛查工作
所有参加考试的考务工作人员(含监考员、医疗卫生、后勤、保卫保障人员等)和考生,考前都必须开展流行病学史的筛查。新冠病毒感染者及其密接、次密接,以及有上述流行病学史等考生的考试安排见《考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六)强化督导检查
要对培训演练、应急处置、健康监测、物资保障、清洁消毒、隔离区域、重点场所管理等方面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查漏补缺,要明确落实各考点负责人及防控工作相关责任人。对麻痹大意、敷衍塞责、有令不行等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而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附
考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情 况 类 型 |
处 理 办 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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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殊情况 |
1.新冠病毒感染者(包括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下同)在定点收治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管理期间,经考生申请,市级医疗卫生专家组综合评估后经过批准参加考试的 |
(1)由当地教育和卫生健康部门协作,在定点收治医疗机构设立临时考点。 (2)由专业医护人员和考点考务人员做好监考考务相关工作,采取三级防护。监考员、考务人员的培训由当地招办负责。 (3)临时考点须配备相关标准化考试设施。外语听力考试,使用便携式播放机播放听力内容。 (4)试卷(含答题卡、草稿纸等,下同)的启用、流转、回收等环节实现全程无死角视频监控。 (5)考生的试卷及其他考务材料在回收前,用塑料袋密封后,对塑料袋表面进行酒精消毒或采用紫外线正反面消毒30分钟。 |
2.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接及密接的密接、已治愈出院病例(核酸检测阴性且未满14天者)、21天内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处在隔离管理或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经考生申请,综合评估后经过批准参加考试的 |
(1)由当地教育和卫生健康部门协作,监督考生提前14天隔离。考前1天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安排在隔离考场考试。 (2)考场内设主、监考员各1名(监考员应由专业防疫人员担任),考场外设1名监考。监考员、考务人员采取二级防护。 (3)考生的试卷及其他考务材料在回收前,用塑料袋密封后,对塑料袋表面进行酒精消毒或采用紫外线正反面消毒30分钟。 (4)若核酸检测为阳性,考生申请继续参加考试的,转入定点医疗机构的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并立即上报。试卷的启用、流转、回收等环节实现全程无死角视频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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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开始前 |
3.考生在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异常症状者 |
由考生所在中学或报名点负责督促考生检查治疗。需正常参加考试的,须提供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将考生信息报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根据疾控机构研判意见决定是否安排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 |
4.考生在进入考点时有发热(体温≥37.3℃)、咳嗽等异常症状且不属于第3条所述情况 |
(1)再次测量体温,如仍超过,可在安静通风环境下休息十分钟后再次测量。再次测量后体温正常,经综合评估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正常进入考场考试。 (2)再次测量后体温仍≥37.3℃的,经综合评估不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将其安排在隔离考场考试,并按以下程序处理: (I)考生填写《体温异常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承诺书》。 (II)考生的试卷及其他考务材料在回收前,用塑料袋密封后,对塑料袋表面进行酒精消毒或采用紫外线正反面消毒30分钟。 (III)考试结束后,在考点对考生采集双份鼻咽拭子标本,送指定两个检测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平行检测,采样后按疾控机构要求对考生进行管理。 (IV)若核酸检测为阴性,考生可在原考点参加后续考试;若核酸检测为阳性,考生申请继续参加考试的,转入定点医疗机构的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并立即上报。试卷的启用、流转、回收等环节实现全程无死角视频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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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考生拒不配合防疫检查 |
阻止考生进入考点,报考点疫情防控负责人处理,必要时请公安协助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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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考生在进入考点时出现群体性发热、咳嗽等症状 |
停止进场,立即上报并采取必要疫情防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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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期间 |
7.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或前场考试后、下场开考前,确认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 |
经综合评估不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将其安排在隔离考场考试,并按以下程序处理: (I)考生填写《体温异常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承诺书》。 (II)考生的试卷及其他考务材料在回收前,用塑料袋密封后,对塑料袋表面进行酒精消毒或采用紫外线正反面消毒30分钟。 (III)考试结束后,在考点对考生采集双份鼻咽拭子标本,送指定两个检测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平行检测,采样后按疾控机构要求对考生进行管理。 (IV)若核酸检测为阴性,考生可在原考点参加后续考试;若核酸检测为阳性,考生申请继续参加考试的,转入定点医疗机构的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并立即上报。试卷的启用、流转、回收等环节实现全程无死角视频监控。 |
8.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生后,引起其他考生或家长担心、疑虑的 |
考点及时公布相关情况,安排防疫人员做专业解释和说明。如不能消除疑虑,及时上报。 |
|
四、考试结束后 |
9.对隔离考场及试卷等材料的处理 |
(1)每场考试结束后,立即对考场、桌椅、通道、区域等进行消毒处理。 (2)在防疫部门指导下对相关物品、资料进行消毒,将试卷等材料进行登记、单独封装处理,并按规定上报。 |
10.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生的普通考场及相关信息的处理 |
(1)考试结束后,立即对考场、桌椅、通道、区域等进行消毒处理。 (2)在防疫部门指导下对相关物品、资料进行消毒,将试卷等材料进行登记、单独封装处理,并按规定上报。 (3)立即将相关考生联系信息、考场编排有关信息报防疫部门备案。 (4)如有后续考试,按第4条处理。 |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
2022年4月18日